来源:2021/5/25 16: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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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岗之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每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一、在上岗之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每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患者患有妨碍公共卫生疾病的,在患者痊愈前,医生不得从事直接为患者服务的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要留长指甲,要勤剪头发,勤修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上班要穿专门的工作服,衣着要整洁。
四、员工不适合于工作区域内的饮食和住宿,也不适合于个人物品摆放的场所。
五、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在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服务于顾客的工作。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做好学习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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