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加群交流 | 业务热线:023-63555815 | 手机浏览“手机浏览网站”

文章详情

表现突出!烟台市5名医师被山东省卫健委通报表扬

来源:职业病网2020/8/19 15:51:14

浏览:(1795)  评论:(0

  • 摘要
  • 1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烟台市卫健委获悉,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对100名表现突出的医师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围绕2020年“中国医师节”,对全省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100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烟台市奇山医院副院长于吉广、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阎西革、烟台毓璜顶医院急诊科主任康海、烟台市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副主任李史清、莱州市人民医院质管办主任杜镇辉5名同志榜上有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焉卫轩

    1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烟台市卫健委获悉,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对100名表现突出的医师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围绕2020年“中国医师节”,对全省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100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烟台市奇山医院副院长于吉广、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阎西革、烟台毓璜顶医院急诊科主任康海、烟台市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副主任李史清、莱州市人民医院质管办主任杜镇辉5名同志榜上有名。

    2020年8月19日是第3个“中国医师节”,主题为“弘扬抗疫精神,护佑人民健康”。为进一步彰显医务工作者护佑人民健康的职责使命,弘扬抗疫精神,树立先进典型,经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委直医疗卫生机构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烟台市级组织表扬了125名立足本职岗位、服务人民健康的好医生典型,特别是对口支援和派驻基层帮扶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并从中选取5名事迹突出的个人参加山东省评选活动,获此殊荣。

    通过举办此次活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号召全市广大医师和医务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扎实工作,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为夺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决定性胜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你,岁月静好

    ——致全市医师工作者的一封信

    全市医师工作者:

    在这秋风送爽、硕果飘香的美好时节,我们迎来了第三个“中国医师节”。在此,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向全市2.04万医师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对你们长期以来为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所作出的辛勤努力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医师是光荣而神圣的职业。一直以来,全市广大医师始终不忘医者初心、牢记健康使命,积极践行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用仁心仁术和无疆大爱,矢志守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忠诚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为推进烟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全市卫生健康战线医师工作者挺身而出,把“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毅然挑在了肩上。你们忙碌的身影无处不在,用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诠释了博大的医者精神,与死神赛跑;用青春、汗水、热血、智慧,践行着伟大的医者誓言,为生命接力。更有4批46名医护工作者藏着亲情和牵挂,义无反顾地奔赴在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最前线,真情书写着一个个守护人民健康的感人故事,生动诠释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生动践行着如磐的初心和神圣的使命。你们的“无畏”值得钦佩,你们的“奉献”值得敬仰,你们的“作风”值得传承,你们的“成绩”值得骄傲。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是你们给人们带来最多感动。光阴将定格你们负重前行的身影,历史将记住你们无私无畏的付出。

    目前,境外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依然很大。希望你们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使命担当,坚定必胜信心,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也希望你们在竭力抗击疫情的同时,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务必确保平安健康。

    回首来路,不忘初心;医路相伴,砥砺前行。所有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是可盼。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舟共济、担当作为,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广大医师工作者节日快乐,身体安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标签: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安监总局还管理职业健康投诉问题吗?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发表评论:

    评论